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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咨询--求助,谢谢!

离婚、房产咨询--求助,谢谢! 我和前夫结婚后买了一套房子,写的是我的名字,离婚协议上约定房子属于他(但一直没过户),儿子由我抚养,他每月付少量的生活费,学费共同支付。因为当时是负气离婚,所以后来又好了,但因为他脾气不好,所以没办理复婚手续。现在因为他精神有点问题要坚持去做一些违纪的事,劝也劝不住,他愿意将房子重新写给我,还有家中部分钱财也在我处,请问1、当初的离婚协议约定的房子属于他,但一直没过户,还是我的名字有效吗?如果他现在愿意写个书面的东西又将房子写给我和儿子,有法律效力吗?2、他目前精神状态不大正常,正在服用抗精神病的药物,写的东西有效吗?是否需要其监护人父母两人的签字确定才有效?还是必须公证,因为不涉及过户呀。3、如果不写这些协议,我又担心他做的违规的事会影响到家庭财产的安全(没病之前是打点法律的擦边球,病了之后是故意去做,所以有此顾虑)。另外,我现在已怀孕,就算分开也打算要这个孩子,所以很烦恼,内忧外患,他的父母也无计可施,请各位优秀的律师帮帮我,万分感谢!(能尽快吗,他下午就要回来和我谈了,心里没底。再次感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890890……(重庆)
提问时间:2011-11-17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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