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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关于丈夫与前妻所生女儿之间的问题

关于丈夫与前妻所生女儿之间的问题 我丈夫在多年前与前妻离婚,当时生有一女大概一两岁,当时离婚协议写明女儿归前妻抚养,房产全部归前妻,丈夫不再承担女儿抚养费。这之后丈夫与前妻在离婚后就各自生活,没有再来往与联系。               想请问律师,在这样的情况下,丈夫对与前妻之女还有没有应承担的抚养义务?反过来,女孩对丈夫的财产将来又有没有继承权?如果前妻来起诉丈夫承担抚养义务时,法律会给与支持吗?我和丈夫现在的财产在法律上是否全属于我们现在生育的子女,前妻之女孩还有分得的权利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贝贝乐子(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1-11-17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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