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分家之后老人的赡养问题
分家之后老人的赡养问题 老人有3个儿子,在1989年在公证处做了析产协议书,协议书中写明,老人拥有8间房加一个厨房,其中3间房分给老大,2间房分给老二,3间房外加厨房分给老三,老人居住在老三家中。分给老二家的房子是平房,以后可以加建变成4间房,在加建过程中,其他兄弟和父母在经济上不予负担,等老二家的房子加建完成以后,老人永远居住老二家房子中。老二家的房子没有加建,一直保留原先的2间房。20多年过去了,因为拆迁问题,兄弟三人的房子全部拆迁,并各自居住,老人跟随老大家居住,现在老人要求另外2个兄弟每个月支付房租费给老大家,请问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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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a97495……(江苏-淮安)
提问时间:2016-05-15 1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