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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我在三岁的时候父母离婚,母亲重新组建了家庭并生有一女,母亲从未给过我生活费

我在三岁的时候父母离婚,母亲重新组建了家庭并生有一女,母亲从未给过我生活费 我在三岁的时候父母离婚,母亲重新组建了家庭并生有一女,母亲从未给过我生活费,一共只给我买了几次衣服,一共都不超过1000元。在我15岁时候母亲从广州回来带过我半年,期间都我的费用包括母亲和她小女儿的费用都是由我父亲承担。现在家里面遇到了困难,我马上要出去集训需费用5万元,家里拿不出来那么多钱。我一直都跟母亲沟通可是她不愿意拿出费用,我向她借她也说没有,最后给了我2000元,我已经把2000元退换给她。我现在16岁,还在读书,我可以通过法律维护我自身的权益,去向她索要抚养费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上海)
提问时间:2016-05-15 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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