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公房拆迁过户及补偿问题
1、不能起诉,法院不会受理,公房使用权纠纷法院不会直接受理的;2、你们应该请房管局解决,由他们出具证明“你于20年前由单位分配给你居住,你是实际的承租人”,交给拆迁办。3、拆迁办和开发商根据房管局的证明,应该和你签订拆迁安置合同,不签订拆迁安置合同你就不搬迁。4、名义上的承租人认为房管局的证明不符合实际或者认为拆迁办开发商不应该安置你,请他去起诉拆迁办开发商。5、如果房管局不出具证明,你可以请居委会和邻居单位出具证明,证明你是20多年的实际承租人,结合房租、水电、燃气缴纳的证据,向单位缴纳房款等等证据,提交给拆迁办和开发商,证明你是公房承租的实际使用人享有安置补偿的权力。
您好,拆迁费用您和承租人的按照当地政策来看,具体请来电咨询。
买卖有效则可以起诉主张拆迁权益,当面咨询
您好,承租人与单位签订的合同中承租期限是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