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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伤是否构成刑事责任

轻伤是否构成刑事责任 我在火车站客运室工作,2011春运期间2月24日工作中被570次列车旅客打伤,两根小手指和右手拇指粉粹性骨折,医药费花了3万多,打人者被刑拘,目前早已保释,法医鉴定为轻伤.住院期间,打人者和家人从未来探视。医药费目前还是单位垫付,我能否追究他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dzvivi……(重庆)
提问时间:2011-11-16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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