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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

车祸纠纷

车祸纠纷 案件经过:2011年5初,我驾驶一辆小车在乡村小道上行驶,与当地一骑电动车的村民发生刮擦,导致该村民摔倒并跌落至路旁小溪。我立即向110报警,并报120急救。交警到现场查看,最终确定由我付全责。我没有提出异议。该村民在当地县第一人民医院治疗,经诊断,主要是右脚骨裂,需要休息静养。直至9月份,县第一人民医院经过CT、X光检查认为摔伤已愈。但该村民一直叫痛。为此,该村民与县第一人民医院治疗医生发生争执。10月初,该村民要求到省级医院检查治疗。后到浙一医院检查,医生认为摔伤已在愈合中,但没有完全愈合,需要进一步休养。目前,没有特效药物,主要靠静养为主。

问题咨询:根据一般车祸造成摔伤,三个月左右时间可以痊愈。但现在已六个月有余,仍未完全治好。经了解,摔伤造成骨裂需要静养,而该村民稍好点,就到处走动,甚至干点轻活。这样,反反复复,总治不好。面临这种情况。我该如何处理才好?由此长时间而产生的误工费、营养费等,我是否都需要承担?

特此咨询,敬请答复。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千山飞雪00……(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1-11-16 1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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