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某单位上班已有20年属于临时工,近段时间单位领导说工资减
这个说法是不合理的。
不合理,你可以向劳动局投诉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且计算经济补偿。
你在单位上班20年,你已经事实上与公司签订了无限期的劳动合同,除非你自己辞职,公司是不能辞退你的,现在领导没有理由的要求对你工资减半,这个是不合理的,你可以不答应,看公司后续怎么办,你可以做一些准备,有准备的保留一些证据,比如工牌,工作服,考勤记录,加班记录,万一你不答应,公司辞退你时,你可以仲裁要求赔偿。这个时候公司应该支付你一笔补偿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