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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不合格,造成人身伤亡

产品不合格,造成人身伤亡 张律师您好:
    我从一家电缆商店购买了一盘电线,用于建筑工地使用(第一次使用,刚打开包装),结果应电线有一段无绝缘皮,导致工人触电死亡,我根据有关规定,拿出所有积蓄并借部分钱,先行安抚赔偿家属有关费用。起诉销售商,但证据不全,一审败诉,不知怎么办,想请教您,望给予指点。  
    现有证据如下:
    1、安监局出具的事故认定文件一份。说明电线裸露为事故的直接原因,有照片。
    2、够买发票一份,后补充录音。
    3、工商局查存,并检测不合格的检测报告,两份。
    5、使用该电线时的在场人员:监理、甲方、施工员(此人,也是一起购买人员)的证言证词各一份。
    6、电线包装上的合格证一份。
    7、与死者家属的赔偿协议及收据一份(政府人员证明签字)
    厂家已证明此电线为假冒产品,销售商又提供不出真实生产单位。
    现在,对方承认自己的产品有质量问题,也承认卖给我电线,但不承认发生事故的电线是其所销售的。
    不知应如何进一步解决,是否还需上诉,请您能不能指点一下!!
    非常感谢。盼复!!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zhangh……(山东)
提问时间:2011-11-16 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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