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流落异地五年。崔邦军叩谢各位好心人帮忙解决
流落异地五年。崔邦军叩谢各位好心人帮忙解决 背井离乡五年,
家人天水两隔2000公里,
两口住集体宿舍存钱
心酸的打工生涯只为还债!
请好心人帮忙指导如何走上回家之路
他叫崔邦军,男,现年41岁,小学文化程度。八年前,驾驶货车从事运输谋生。由于生意不好,车也不争气,所以几乎入不敷出,自然也没给车辆上保险。穷人总是时运不济,不幸的那天到来了!贺某(系驾驶车辆练车,有驾照,时年20岁。当时车主并未在车上)驾驶该车辆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郭某脚踝轻度残疾。后经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崔、贺两人共同承担受害人郭某各项经济损失6万7千元。
判决由于并未明确车主和肇事人的具体责任,争议由此开始。郭某一方坚决只向崔某索要赔偿,由于崔某当时负债经营,的确拿不出这么一大笔钱。无奈被法院强制执行多次,有次在春节前被关小黑屋10余天……
经多次协商,车主贱卖火车8000元先行支付,才得以释放。后辗转厦门当货车司机打工,月入2000多元,两口节衣缩食住集体宿舍挣钱还债。小孩当时不到5岁,不得不天水相隔,沦为留守儿童。幸福的一家人噩梦般的转变,只为那含糊的判决。
肇事人呢贺某在发生事故后,一直消极对应,未向郭某支付任何赔偿。且采取逃避策略拒不与任何一方协商。其个人的独立责任导致崔某一家的不幸,确逍遥处之实为人心寒。崔某多年来一直追寻贺某协商赔偿无果。
崔某流浪异地三年,终于攒齐了3万元。本着积极处理赔偿,并早日回家的想法找郭某主动协商赔偿事宜,不料,郭某依然坚持要求崔某承担全部赔偿。否则继续强制执行关“黑屋”。(郭某也的确有这样能量,其亲戚为当地法院官员)。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崔某积极主动解决问题却遭遇惩罚,肇事人残害两家家庭却逍遥法外,这于情于理都不公平。请教各位路过的好心人和法律界人士,崔某的情况能进行单方责任认定吗?该如何进行呢?郭某偏执一方有法律依据吗?
带崔邦军在这里给大家叩谢了!期待您的热心帮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黑犀侠(湖北-宜昌)
提问时间:2011-11-16 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