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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幼儿园老师,当时因为忙,小孩的水杯水温调好后,因为忙别的事情

我是幼儿园老师,当时因为忙,小孩的水杯水温调好后,因为忙别的事情 我是幼儿园老师,当时因为忙,小孩的水杯水温调好后,因为忙别的事情,我就让孩子自己去拿自己的水杯,结果孩子却去碰了桌子下面的水瓶,烫了脚!院长让我承担一半的治疗费用,合理吗?还说幼儿园无论孩子发生什么事情老师都要承担责任,从工资里面扣,合法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安徽-芜湖)
提问时间:2016-05-13 2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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