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欠朋友两万元钱当时出了借条、注明2015年12月底钱还,如果不还就拿车抵

欠朋友两万元钱当时出了借条、注明2015年12月底钱还,如果不还就拿车抵 欠朋友两万元钱当时出了借条、注明2015年12月底钱还,如果不还就拿车抵,到后来我确实没什么钱的生意不好做,他打电话我也给他说清楚了等段时间、结果在20165月初的时候我给他说我礼拜5时候结账到时候把钱给他结果他礼拜1就叫人把我车开走了!然后我礼拜五结了帐后就和他见面把钱还给他了、但是他叫我在拿两万的取车费,并且我身份证银行卡钱包都在车上,都没给我,造成我什么都没有的在出去外面冷了一夜,因为开房必须要身份证!请问下大家这样做合理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重庆)
提问时间:2016-05-13 20:39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