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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弟弟从小被我养大,生活起居一直是我们夫妇和子女照料,40多岁与一女子搭伙
我的弟弟从小被我养大,生活起居一直是我们夫妇和子女照料,40多岁与一女子搭伙 我的弟弟从小被我养大,生活起居一直是我们夫妇和子女照料,40多岁与一女子搭伙,女方还代有一女,为其能好好生活,我出钱为其购置一所民房,《为能留住母女协议写我弟名字,钱是我们夫妇出的》后来女方嫌弃弟弟没本事,代女儿离开。几年后弟弟又与村中寡妇张氏搭伙,一年后弟弟查出癌症,张氏在弟弟临死几天前,找人把我弟房屋贱卖,把卖款存入自己名下,我们和其理论,可是弟弟尸体又无故失踪,我们报案,十多天后警察通知,是纠纷不予立案,之前我们什么情况都不知道,房子卖了,尸体丢了,我们报案了,结果就出来了,是人家替我们埋了,有这样的帮忙吗?25万的房子15万买了,尸体不通知家属私自处理了,棺材还是我子女给买的,说都不说都按你们的意愿办,这叫帮忙,怎么从小到大我抚养时就没这些帮忙,弟弟出事时就没人给帮忙,买房时就没人帮忙,打工回来了姐姐家吃饭,没房子时姐家住着,病了时姐姐照顾着,多年的抚养就变成了恶果,现在我已多病,心寒,可怜弟弟,房子贱卖,买主不领情再把他半夜拉出埋了,拼头拿钱走人。亲人得恶名,姐姐气心疼。这种姐弟情就无法昭雪吗?请好心人帮帮忙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北京)
提问时间:2016-05-13 1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