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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律师你好!请问我在江门开平某工作单位工作两年,2014年4月至2016年4月

胡律师你好!请问我在江门开平某工作单位工作两年,2014年4月至2016年4月 胡律师你好!请问我在江门开平某工作单位工作两年,2014年4月至2016年4月,用人单位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安排我出广州培训没有出,以不服从公司安排,无故迟到,请假,旷工解雇我,扣留我的上岗证不给我,请问我可以得到什么经济赔偿,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无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吗?还可以要求什么经济赔偿,申请无签订劳动合同仲裁是否已过了申请仲裁期限,双倍工资是基本工资双倍还是每月工资的双倍,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广东-江门)
提问时间:2016-05-13 1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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