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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棘手的交通事故

棘手的交通事故 详细的经过我说下:事故发生在广东韶关山区,对方是摩托车,一个开一个乘客.
交警开车的责任认定我负主要责任,对方开摩托车次要责任,乘客无责任.
现在上诉的是那个乘客,被告是我,车主和保险公司
原告医疗费我已全部垫付,25801元和1150的伙食费,他评残是九级.
现在他上诉要求:误工费68元/天,护理费/68元/天,伙食费50元/天,伤残补助费70797,被扶养人生活费,有一子11岁:10035.父母分别61岁和66岁:47311元.评残鉴定费:1810元,精神抚慰金:8000元
1.我和摩托车司机已经调解,原告没把医药费列在要求项内,那么我垫付的钱该如何拿回?(原告无责任的,这笔钱应该摩托车司机付的,我和他调解时没提到这一项)
2.原告的上诉要求有哪些不合理?对方没有收入证明,68元/天交警说是按照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出来的,我觉得太高
3.请哪位律师朋友帮我草拟一份答辩状.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Vinlon……(广东-韶关)
提问时间:2009-11-10 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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