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请的司机偷卖所运物,事发后逃跑了车主是否要承担货主的损失,
如不能证明司机与车主合谋,则不可以。
如果司机与收货方合谋,要具体判断收货方是否已经收到货物,运货方与收货方之间关于货物的的送达方式如何约定,是送货上门还是自提货物。
如果送货上门,在没有送到收货方之前把货物卖掉,则车主根据运输合同应该赔偿运货方,而不是收货方的责任,收货方无权追究车主的责任。车主赔偿后,可以向司机与签收人员追偿。
如果自提货物,则收货方可以追究车主的责任。而且也要分析货物所处的时间段。如果收货方的签收人员已经签收了,则视为运输合同已经履行完毕,车主没有义务向收货人赔偿,只能向司机和签收人员主张权利。如果还处于运输过程中,则车主有义务赔偿收货方。本案中存在的法律关系如下:
1、运货方与收货方之间买卖合同关系;
2、运货方与车主的运输合同关系(送货上门);
3、收货方与车主的运输合同关系(自提货物);
4、司机与收货方签收人员涉嫌犯罪的刑事法律关系;
司机是收货方的司机吗,如果是,数额够大的话,他就构成了职务侵占罪,通过刑事的程序更加有效。有需要,当面咨询律师具体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