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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借贷案件,望得到各位专家的宝贵意见
民事借贷案件,望得到各位专家的宝贵意见 2005年,甲和乙合伙组装抽沙船,向我借款30多万元,其中22万元事甲打的借条,然后乙又从我这儿拿了2万,外加7万的抽沙船舶用品,但现在我才发现乙给我打的条子打的条子上面写的是支款、支取人。后来甲因诈骗进了监狱,现在也不能力偿还。而乙一直承认欠我钱的事,但也是以没钱为由拒不偿还。现在我得知消息,乙打捞了上来一个船,并且有自己的车和公司,至于法人是不是他还有待核实。
请问:1、甲乙他两个之间有连带责任吗?甲的欠款乙有责任偿还吗
2、对于,乙,我现在应该怎么办?乙给我 写过一张空白的借条,他签了字、按了手印,但我还得找找放哪儿了。如果找不到,我怎样取证,我怕乙反口不认。
2、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lj871……(河北)
提问时间:2011-11-15 1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