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联营
公司纠纷
公司纠纷 我是做设计的,08年接了一个私单,帮一家地产公司做楼盘设计,按月付费,每月1万元左右,但是甲方要求提供发票。于是09年初的时候和前女友合股成立一个广告公司,开具了一个总额的发票。月份差不多支付了一年多,支付完了,服务也完成了。公司也没有继续的经营了。每个月的月费也就自己和合伙人的日常开销,当时的注册资金也抽出来交房租之类的,用光了。
现在问题出来了。
前女友要求根据这张发票的金额,拿回她一半的收益。发票金额大概是12万吧。但是这个12万是陆续一年多时间才收到的,而且收到之后就平时自己生活所需花掉了,也没做账。
而且公司一直到现在也没有经营和盈利,自己个人都欠了很多钱,而且前女友分手的时候,要拿了几万块钱的分手费。
想请问律师,如果前女友以股东名义起诉我,我这种情况该如何应对?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guangh……(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1-11-15 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