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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

公共汽车与小车相撞

公共汽车与小车相撞 湘江路从南往北行驶,走到与人民路交汇处,右转,因为这个地方比较特殊,右转弯有标志说,请进入辅道右转弯,但地面上,靠花坛的位置又有一条右转弯的道,而且头顶也有右转弯的明显标志,现在时公交车进入右转弯辅道直行,而我们的小车在辅道左边的那条道右转,正好碰到,公交车上有一位老人,被碰了一下,交警过来说这个地方时个敏感地带,说以前的老标志没有撤除,所有判双方都有责任,说小车还要赔偿公共汽车上的老人的检查医药费用,我们小车不服,请律师指导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ansey……(湖南-长沙)
提问时间:2011-11-15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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