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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抵押担保

冒用他人名字并以他人名下房产作抵押向地下钱庄借钱,可以不还钱吗

冒用他人名字并以他人名下房产作抵押向地下钱庄借钱,可以不还钱吗 我有一个朋友,叫A,他冒用哥哥的名字B做了一个假身份证,并以B名下的房产资料做了一个假房产证向地下钱庄C借了5万(借据签的5万,利息每个月5000,只是口头协议,利息没有写到借据上),签了借据几天之后C知道了房产证是假的,在威迫下叫A的姐姐D签字担保,而D当时为了保着A不出事,没有将事情真相说出来就签字担保了,(注D没有把A冒用B名字的事说出来,直接在C面前默认A就是B)。然后一个多月后A交不出利息而跑了,找不到他。请问下要是追究起来,ABCD要分别怎样处理,分别要负什么责任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kral91……(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1-11-14 2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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