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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我们工厂因效益不好要缩减编制,我和另外八个人被休长假了
2016年4月我们工厂因效益不好要缩减编制,我和另外八个人被休长假了 2016年4月我们工厂因效益不好要缩减编制,我和另外八个人被休长假了。大概要休半年左右,但是期间没有工资也没有任何补偿,跟停薪留职类似。五月,他们以劳务派遣形式让我们去其他厂工作,但因我不符合对方要求没去成。我们主管说还会继续联系其他厂。想问下,他们这样做合法吗?我提出辞职是否能得到补偿,要以什么理由提出?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6-05-11 2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