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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大四的学生,马上六月份毕业,在三月初跟一家深圳的公司签了三方协议,补充协议里注明了

我是大四的学生,马上六月份毕业,在三月初跟一家深圳的公司签了三方协议,补充协议里注明了 我是大四的学生,马上六月份毕业,在三月初跟一家深圳的公司签了三方协议,补充协议里注明了。报到时间是7月20日之前(晚于此日期按违约处理),违约金是3000元。但现在刚刚5月份,我不想去那工作了。不去的话算违约吗?或者我想在7月20日之前先去那干几个月再辞职走的话算违约吗?看他们招聘信息里说实习期是3-6个月。过了实习期离职的话,我这种情况应该不算违约吧?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陕西)
提问时间:2016-05-11 14:26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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