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引发的不当得利返还
交通事故引发的不当得利返还 A农用三轮车在前方行驶(无牌照),B农用三轮车在后方行驶,因下雨天B翻车导致B车上的人受伤,A当时也不知情后方有翻车,后来A开到某地时B追上A,说是A的车尾摆了B的车尾,导致B翻车受伤,协迫A给6000元赔付,不付则不放人,后来A驾使人因为受协迫受到惊吓交出6000元,当时B也未进行报警处理,多天以后才报警,但因现场已经破坏无法堪察现场,交警认定书上为无法划分责任,请问A可以起诉追回6000块钱的不当得利吗?追回的可能性有多高?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now52……(甘肃-平凉)
提问时间:2011-11-14 1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