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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4月13日,朋友借给我10万现金,欠条金额10万,月息1分5厘
2013年4月13日,朋友借给我10万现金,欠条金额10万,月息1分5厘 2013年4月13日,朋友借给我10万现金,欠条金额10万,月息1分5厘。2014年4月13日他又给我8.2万元现金,加上10万的本息总共是20万元,于是我又给他写了一张欠条,欠条金额20万,月息1分。2014年4月27他又借给我4万元,欠条金额是4万,月息1分。2014年5月1日他要求把20万和4万两张欠条合并成一张欠条,并把这几天的厘息结清,结果我多算了一年的厘息,于是欠条金额变成了27万,月息1分。2015年5月1日我把一年的厘息给他结清,又写了一张欠条,欠条金额仍是27万,月息1分。现在他不承认我给他多算利息。。并说去年没有给他利息。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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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ask201……(天津)
提问时间:2016-05-10 2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