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我在O2年房屋过户国土局收了我三千元房屋维修基金,2OO5年政府机构改革该类手续移交给建委管理

我在O2年房屋过户国土局收了我三千元房屋维修基金,2OO5年政府机构改革该类手续移交给建委管理 我在O2年房屋过户国土局收了我三千元房屋维修基金,2OO5年政府机构改革该类手续移交给建委管理。2O15年8月我到建委查询此款余额时发现此款没有下落了。建委以信访形式回复,2OO5年国土房管局将收取的公共维修基金转到住建委,,,,,,,,,2OO2年您变更产权人所交纳的公共维修基金不在我单位。建委说如对答复不满意,让我在3O日内向上级申请复核,。建委这种处理方法对吗?后信访至区信访办虽经信访沟通但无结果。现如果行政诉讼请问时效如何计箅?.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北京)
提问时间:2016-05-10 18:45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