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您好,去年9月8日,在官渡区大板桥派出所辖区内,因交通事故,后又发生打架
您好,去年9月8日,在官渡区大板桥派出所辖区内,因交通事故,后又发生打架 您好,去年9月8日,在官渡区大板桥派出所辖区内,因交通事故,后又发生打架,对方六人把我方二人打伤,现经鉴定,一人轻伤二级,一人轻微伤,到派出所立案,对方只做二人的笔录,后又协商3次未果,派出所让我们走法律途经,因对方是一个家具厂的工人,今年也没来这个工厂上班,请问现在我们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云南-昆明)
提问时间:2016-05-10 1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