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两年多,一直分居,女方提出离婚
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视为感情确已破裂,法院会据此判离。
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举证证明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依法属于调节无效应当判决离婚的情形。
根据《婚姻法》有关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法院就可以判离,但你要举证证明。具体建议来电咨询。
起诉离婚,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视为感情确已破裂,法院会据此判离。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依据就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不管男方是否同意,任何人都有离婚自由,这是宪法赋予的权利,任何人无权干涉;
2,你可以随时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婚姻关系,除有特殊情况,比如家庭暴力,分居满两年等,法院第一次起诉,不会判决离婚,间隔六个月后,你二次起诉时,法院才会考虑判结离婚,不管男方是否同意,同时对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一并作出判决。
3,关于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会综合考虑夫妻双方的各自条件和实际情况,从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出发判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对于未满两周岁,处在哺乳期的孩子,原则上,归女方抚养。孩子满10周岁的,要征求孩子的意见。
4,至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一般应平均分割。
5,有可能协商的话,最好协议离婚,省时省力省钱。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