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和丈夫结婚十年,他做为上门女婿婚后住在我娘家
你好,没有
你好!是没有权利的,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的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