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在执法时可以带收罚款吗
最高20元
罚款超过20元,不能现场接受罚款。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4条:受到罚款处罚的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警察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被处五十元以下罚款,被处罚人对罚款无异议的;
(二)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公安机关及其他人民警察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被处罚人向指定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被处罚人提出的;
(三)被处罚人在当地没有固定住所,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警察在执法时可以带收小金额的罚款。
行政处罚法里有规定的,可以。
有数额限制的,小额的是可以收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