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后对方拒绝将户口迁出,并阻止我探视孩子
你好,法院对户口问题确实不会强加干涉,但若你们有约定,户口不迁出,则您无需支付余下款项;可以向法院起诉主张探视权;对卖方有影响,但不意味着有居住权
户口问题不可诉,但如果付款条款是以迁出户口为前提的,付款条件未成就,暂不付,也合法;任何原因都不应当停止支付抚养费,法院一定会判决支持,但您也可以探望权为由提起诉讼。
户口问题不受理,探视权可主张
1、户口问题,法院是不予处理的。20万如何支付、是否支付需要根据你们之间的约定来判断;
2、你义务支付抚养费,也有权利探视孩子。
3、可以要求赔偿;
4、没有居住权;对卖房有影响,会影响买家的选择。
5、为便于律师客观全面分析,建议带协议预约律师当面详细咨询。
1、要根据离婚协议约定来确定,如离婚协议明确迁出户口后,再支付剩余款项,女方不迁出户口,你有权拒绝支付。
2、你可就孩子探视权,起诉女方要求依法探视孩子。
3、可以要求女方父亲赔偿损失。
4、女方没有居住权,会有影响的。
5、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您好,户口问题是不可诉的。至于买卖房屋的问题看的是产权人而不是户口本上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