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合同已经成立,委托方不给中介费用,居间方应该怎么办!?
可到承租方户口所在地法院起诉。
你好!
1、如果在居间合同中约定了房屋所在地管辖,方可以到房屋所在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辖。
2、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只能到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3、合同履行地不是房屋所在地。居间合同的标的是行为,履行地为行为实施地,而非房屋所在地,如果你能证明履行地为你单位所在地,那么你单位所在法院也有管辖权。
4、因此,如有约定,依照约定,如无约定,建议你到三方签订合同的地方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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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该在合同的履行地或者是被告的实际居住地,就是都在房屋所在地起诉;2、 法院立案庭法官在刁难你们,可以向找庭长或者院长投诉或者到上级法院投诉。
首先如果居间合同约定了管辖法院那么按合同约定
如果没有约定管辖法院的话只能在拖欠中介费的一方户籍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起诉 我的补充: 2016-05-09 18:38
立案法官故意刁难的话 可以向立案庭庭长、法院院长或上级人民法院投诉
谁支付居间费给你,就到谁的住所地法院起诉。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1、你们应该在合同的履行或是被告的实际居住地,都指的是房屋所在地起诉。
2、合同履行地不是房屋所在地。居间合同的标的是行为,履行地为行为实施地,而非房屋所在地,如果你能证明履行地为你单位所在地,那么你单位所在法院也有管辖权。
可到承租方户口所在地法院起诉。
答:法院的说法是正确的。目前,你只能向承租人户籍所在地起诉。你可以等承租人居住满一年以后,向现在房屋所在地的法院起诉。特别提示:被告户籍所在地与居住地不一致时,可以向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法院起诉。
你好,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的
居间成功应当支付中介费用,起诉应当依据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或者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