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请大家来帮帮我要怎样才能正确认识房改住房的 继承权的问题
请大家来帮帮我要怎样才能正确认识房改住房的 继承权的问题 尊敬的律师你们好!
我母亲去年因病死亡,终年91岁,父亲早在二十多年前已去。共生育一子一女,无再婚无收养。我一直随母亲居住,妹结婚后一直在外地,不属身边子女,我随母亲,到我结婚生子,三代四人同居一室,后国家房改,二次房改后才买下现在的住房,是我们出钱买下此房,我母亲为了让我妹从知青调回城里提前退体,让妹顶替工作,所以退休工资很低。我妹在去年因病早于老母亲去逝,现住房要更换户名,须妹的子女签字,问题出来了,他们提出要分遗产,说这是法律规定?我认为国家制定这个法律不公正,理由如下;
一,众所周知,单位分给职工的住房是以工令,身边子女人多少来分配住房,房改后买下才变为私有,我的侄女们,既不是身边子女,对该房毫无一分钱贡献,对外婆也未尽任何赡养义务,更谈不上养老送终,他们有自已的住房,就因为血缘关系就要来分我的住房,凭什么?开口就是法律规定要与我平分,这公正吗?如果没有我这个儿子,儿媳,孙女在母亲身边能分到现在三室一厅的住房吗?肯定不能。法律如真是这样规定就太不遵重事实太不公正
二,本来一家人亲情关系很好就因为这个什么法律,闹得冤冤不改,反目成仇,你们说这个专门制造矛盾,扰乱安宁,对我们老百姓来说,毫无公正而言,也违背了中国几千年的文明,亲情道德,这样的法律是否该修改一下。在这个社会中,人与人间更需要多一份真诚,多一些坦率,希望那些在经济利益面前,被自己的物欲吞噬了良知的人少一些。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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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2009,11,8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vnp15……(四川-泸州)
提问时间:2009-11-08 1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