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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老公婚前买一套房,婚后我们于2013年又购一小户型。这套只写我一个人的名字。出资一共39

你好!老公婚前买一套房,婚后我们于2013年又购一小户型。这套只写我一个人的名字。出资一共39 你好!老公婚前买一套房,婚后我们于2013年又购一小户型。这套只写我一个人的名字。出资一共39.1万。他出了8万(现金)+8(公积金)万,我出13万现金)十6万(公积金),全额付清。现在在办房产证,老公说这套房是我主动坚持要买,余下的每月物业费,房子超3平米补交的钱及二套房交2个点等全归我交清。他只作为投咨,有他一份钱在里面就可以。请问,房产证这只是我的名字,我是吃亏吗?我理应以后物业等全归我交?如果以后涉及离婚,他是可以拿回他所付的钱,而我则可以选要这套房?现在卖掉,钱是必须还他对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江西-新余)
提问时间:2016-05-09 15:58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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