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在2001年农村盖了房子,2002年与妻子结婚,2005年老房子动迁
这是可以按照产权来处理的
产证上有名字,都是有份额的
产证上写的是夫妻和女儿三个人的名字,原则上三人平分。
未约定份额的,一般由你们三人平分
根据产权人情况,原则上应当由产权人均分。
1、房屋产权登记三人名下,原则三人均分。
2、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原则上没有约定产权份额的,作均分处理。
你好,如果没有约定份额,一般是三人均分。
你好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共同债务1、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原则上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2、如果一方有证据,证据足以证明夫妻双方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和该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该债务可以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