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
假名工伤赔偿
假名工伤赔偿 尊敬的律师:您好!
我公司有一工伤事件特向您咨询,请在百忙之中给予回复,谢谢!我司于七月新聘一名普工,他是用别人的身份证入职的,入职十多天后的一个星期天,当天他没有打卡,他在车间搬物品是不小心被压伤了左手的食、中、环指,经医院检查:指甲脱落,指骨外露,软组织碾压伤。当时送到医院,医院诊断:左手指食、中、环指压榨伤并末节指骨骨折。
共医药费约4000多元已由公司支付,还有2000元他本人借支,目前未领取工资,手指已初愈,食指和环指指甲已长出,中指指甲正在生长。他本人已向劳动部门投拆,要进行工伤认定,他本人的简历表,考勤卡,病历单,医院发票,借支单都是用假名,而向劳动部门工伤投拆是用的真名。他仍住在公司,公司找他协商解决未果,他要求公司赔偿两万,定要通过劳动部处理。现劳动部门到公司了解做笔录,发出《举证告知书》,要求公司提交证据材料。
注:由于刚入职,公司未给他签订《劳动合同》和购社保。
1、请问我们对于《举证告知书》应交哪些有利于公司的材料?
2、如进行工伤认定的话,这样的伤情可以评为多少级?公司赔偿费用大约是多少?
3、如果公司只认他的假名,并否定他当日没上班(因没有打卡)?那结果又会如何?
4、请问还有没其它处理此事情好的办法和意见?
十分谢谢!祝您工作顺利,全家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阿俊
2011年11月12日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俊才(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1-11-12 1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