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家长/学校在未成年人在校安全上的责任
家长/学校在未成年人在校安全上的责任 小学班内有一多动症同学,他多次打伤同学、老师,几乎每天都有事发生。随着年龄的增加其伤害性也增大,其家长以小孩是多动症为借口声称其仔打伤人没有责任,对校方的一系列提议拒不配合,包括不定时吃药,不负伤人责任等,还说:“要走就你们全都走,我孩子一定要来上学”请问,其他孩子应如何保护自己的安全学习权力?校方除了重复协调外,还应对班上的其他同学的安全负什么责任?这位同学的学长又有何责任?这位同学有享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那其他同学的权利又是什么?如何保护这些权利?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迷惑01(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1-11-12 0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