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案,对方是德国人,先动手,我当时也有受伤,事情发生六天后我才在公安局做了伤情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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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可以起诉对方承担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等,建议电话咨询律师了解您的详细情况为您解答
应该是公诉案件,你可以找办案警察,提出赔偿谅解的意见,让他联系对方。如果能谈成赔偿谅解,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或者轻判
您好!赔偿事宜对方不找您们的一般警方也不会管的;但是对于您把对方打成轻伤则会被提起公诉的 我的补充: 2016-05-06 14:30
第一:明确这是故意伤害案件第二:如果目前你没有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甚至还没有立案,那么最好与被害人达成赔偿协议,最后在公安机关解决第三:与被害人达不成协议的,立案后,会对你刑事传唤,如果你没有前科的话,你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第四:取保候审期间还是要取得被害人谅解,达成协议最后免予起诉第五:取保未解决的,到法院,主动认错,赔偿对方损失,是要在合理范围内,法院会支持你的,因为肯定会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只要你愿意拿钱,法院不会判你实刑的,判一缓一,判二缓三,根据情节,所以只要你悔过,不会判实刑的。当然最后以相关部门的处理结果为准,如有需要建议您来电咨询或者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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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公诉
可以处理,委托律师介入
建议协商解决吧。
公安已经介入,属于公诉案件
可以 自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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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属于取保候审阶段,需要等待是否提交检察院进行公诉,应该聘请律师进行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