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学校上体育课,跳远时把脚捽伤,学校应承担什么责任,责任
学校无责住
如果学校未能尽到管理和教育职责,学校要承担责任。
学校没有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10岁)在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人身受到伤害的,学校、幼儿园或者教育机构除了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之外,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满10岁以上),且没有尽到教育、管理义务的,则要承担民事责任。据此,如果孩子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则除非学校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例如能证明是孩子身体疾病引起问题)否则对孩子跳远时脚摔伤的后果要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孩子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且该学校没有尽到教育、管理义务(例如在跳远前没有提醒孩子注意跳远的正确动作、方法、步骤且也没有采取安全保障措施的),则该学校要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