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承包
土地转包问题请各位领导看下好吗
土地转包问题请各位领导看下好吗 我的父母是山东烟台的,在1999年因我的工作原因全家迁到山东聊城,家里有10亩地的果园当时没人管理所以转包出去了,2009年到期现在到期了 果园收回来了但是果树死了三分之一其中(樱桃树全部死了)占总果园果树的5分之一,当时有份合同但是写的比较笼统,现在如果走法律程序应该怎么解决?该怎么起诉起诉他什么?请各位专家给点宝贵的意见。谢谢各位。
我吧当时的合同写下来请大家给个意见
土地转包合同
今有张庭光将自己家的承包村委土地(人口田,责任田)计7亩转包给本村张家文承包管理,双方关于土地转包年限及土地内果树事宜协商达成协议如下,双方定为张庭光为甲方,张家文为乙方.
一,甲方甲方转包期限10年,即2000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止。
二,承包金交纳,乙方承包金每年一千元,十年共计一万元,一次付给甲方。
三,乙方承包期内按时交纳村委各项提留款(责任田税,及上级特产税)
四,甲方在承包地内下设地下管道有乙方使用,甲方不能拆除。
五,乙方承包期内有权对原果树进行改接换头,及原有空地发展果树。
六,转包到期后,乙方要交回完整果树,及发展果树和其他建筑设施,甲方不付报酬
七,违约责任,如甲方违约罚款贰万元给乙方,如乙方违约罚款一万元给甲方。
八,双方为遵守协议,特立此协议为据,不待反悔。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交村委会计记账一份。
甲方签字章(张庭光) 乙方签字章(张家文)
证明人签字章(张家贵 张庭庆) 代字人签字章(张庭晓)
1999年10月22日立
请各位法律专家多给宝贵意见,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qwsxza……(山东-聊城)
提问时间:2009-11-06 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