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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纠纷

我遇到的一个问题(如何利用法律手段来划分?该不该划分?)

我遇到的一个问题(如何利用法律手段来划分?该不该划分?) A.B.c   3人为兄弟 A长期在外地 生前对父母毫无关心. B住在附近,C在老人去世后一直住的老房。并接手了老人的所有东西(包括房产证土地证)。在父母去世后留有一40平方米的老房子。但双亲去世后没说清楚具体由谁来继承房子。B和C经常照顾老人直到临终。数年后房屋改造。3兄弟为分房的事情提出了意见。A要得到3分之1 B考虑到弟弟C生活困难。主动放弃了。把他的3分之1给了弟弟C 。因为面积也不大。弟弟C打算从大哥A手中买回那3分之1组成完整的一套。但大哥A不愿卖。现在弟弟C打算把这3分之一划分出来给大哥A。而大哥A已经高龄 已有老年痴呆。在法律上做这些手续应该无效。A大哥的老婆尚在。而且还有4名子女。问题? C该如何运用法律手段来处理划分。应该让A大哥的妻子还是儿女签字来继承大哥那份?还是妻子.儿女一起到场? C该不该把房产划分部分给大哥?(C手中早已持有房产和土地证) 如果该划分给大哥。大哥的儿女和妻子应该是都到齐还是只由一个只女儿来代表签字。女儿的签字是否有效?这个子女能否代表父母来办理? 如果只由大哥的一个女儿来办理。他其他子女或老婆在跑来向C索要。C该如何办?应该如何利用法律程序进行进行划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j0813……(四川-自贡)
提问时间:2011-11-10 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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