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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借给朋友作私人抵押贷款,借款30万,违约金每月15000元
房子借给朋友作私人抵押贷款,借款30万,违约金每月15000元 房子借给朋友作私人抵押贷款,借款30万,违约金每月15000元。但借据是以材料款的形式,不是以借钱的形式。现在朋友不见踪影,该笔借款到今个月刚好两年,因为诉讼期限是两年,对方把我,我朋友告上法庭。该房子是我的唯一房产。请问法院是否会拍卖我的唯一房产?该笔借款是否属于高利贷?到今个月止,我须承担几成责任,还多少钱? 房子是夫妻双方知情的情况下借给朋友的,之后离婚,房子的使用权归前妻所有,直到小孩18岁是自动继承,现债主把我和前妻还有朋友告上法庭,我前妻不是本地人,该房产是其唯一住处,请问法院是否会查封该房子,将其赶出来?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浙江-绍兴)
提问时间:2016-05-05 1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