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关于房子继承
关于房子继承 爷爷奶奶目前健在。想处理房产。两人意见不统一。房子本爷爷的祖屋,后来是婚后拆迁置换房。换成三处房产。。(当初所有问题都是我爸爸出面谈的。置后三处房产的装修也都是我爸爸张罗的)都有独立房产证。房产证一直是爷爷的名字。老人一共有3个子女,我爸爸和两个姑姑。我爸爸已去世。爷爷奶奶一直和我们一起居住。我爷爷是想全部给我们。理由是我大姑就快过世。根本无法照顾老人的晚年。而且外孙和女婿都和他们挺生份的。二姑在别的城市生活。照顾也不方便。何况一直和我们一起住。感情比较深厚,照顾他们也亲份些。但是我奶奶不同意。要把其它两份房子给两个姑姑。我们一起住的这套就给我们。但是这样房子人人有份。照顾老人的重担就全都在我们一家身上。这样我们也不同意呀。两个姑姑也着实挺不实在的。而且一直就是我们和老人一起住。一直以来就是我们承担起的责任呀。请问下,如果爷爷单方面以买卖的形式过户给我们。是不是行得通?或者单方面立份遗嘱也有效?不需要经过奶奶同意的办法有吗?我们就一辛苦劳动赚点生活费的小市民。实在没那么伟大。一直挺上心照顾两个老人。临了奶奶来这一脚。就算以前不计较,如果分好房子还要我们单方面照顾老人。我实在心里不平衡。还望各位给出出主意。在此跪谢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ANASA(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1-11-09 2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