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审查
帮我看看厂房合同有没有漏洞
帮我看看厂房合同有没有漏洞 厂 房 租 赁 合 同
二0 0九年 月 日
厂 房 租 赁 合 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武汉市东西湖天新工业园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志成洗水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条款,结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厂房位置及面积
甲方将坐落于武汉市东西湖区天新工业园1-4号厂房一楼合计租赁面积为9648平方米的建筑物租给乙方作为生产办公使用;厂房类型为钢构结构。
第二条:租赁期限
一、甲方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租赁物的现状承租。
二、装修期为45天,甲方自2010年 月 日起至2010年 月 日止,将出租厂房交付乙方进行装修;装修期免收租金。
三、合同期为五年,即自2010年 月 日起开始计租,至2015年 月 日期满收回 。
四、租赁期届满时,租赁关系自然终止,甲方无须另行通知乙方;若双方均有意续租,可在届满前三个月提出续租意向,并议定合理租金和续租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第三条:租金、合同保证金及物业管理费
一、厂房每月每平米租金为人民币 12元,即每月租金合计为人民币115776元;租金从第四年开始每年递增百分之五;付款方式以三个月为一个支付段,先交租金后使用,即在前一个支付段完毕时的前10天交付下一个支付段的租金。
二、乙方在签订合同时需交纳八万元合同保证金;此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退还。
三、物业管理费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0.5元,即每月物业管理费为人民币4824元;此物业管理费需与租金同步交付。
第四条:协议事项
一、甲方将1-4号厂房整体租赁给乙方,不论乙方厂房是否招租完毕,也不论其它企业是否向乙方交款,乙方都需按期交付甲方租金、物业管理费和水电费甲方不对其它个人或单位收取任何费用;乙方有权另行招租,甲方不得干涉,但乙方必须协助甲方搞好管理工作。
二、厂房内水费、电费、网络费、电话费自乙方入驻之日起至租约期满迁出之日止均由乙方承担;水电费由甲方依据水、电表实数代为收缴;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水、电增容,满足乙方用水、用电需求;电费在供电局收费基价上每度加收0.1元管理费,水费在供水部门收费基价上每吨加收0.2元管理费。
三、甲方必须允许乙方安装生产所需的蒸汽锅炉和污水处理设备,相应安装费用和设备费用由乙方承担,蒸汽和排污项目由乙方负责,所有收支也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但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锅炉房所需的土地及用房,厂房按原有厂房价格计算,厂房外设备基建占地按每平方米5元计算;甲方必须免费为乙方提供污水处理设施(含设备和处理池)用地。
四、乙方应妥善使用、管理厂房的内外设备,未征得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变更、损坏房屋结构和设备;乙方不能私自占用公用面积,如损坏园区公共设施需照价赔偿;乙方不得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或存放危险物品,影响公共安全。
五、租赁期满之日,在不续租情况下,乙方应无条件退房,并将厂房内设备、原料及生活和办公物品等清点后在租期范围内全部搬走,乙方不得向甲方请求退还租金、移转费,也不得因装修、基建项目等向甲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甲方按合同退回乙方的保证金;乙方应将自用家具物品搬迁清楚,不得故意留存占据,如逾期不搬视为乙方抛弃其所有权,由甲方自行处理;对逾期不迁出者,甲方可向不动产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切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六、租赁期间双方均不得无故解除合同,但乙方因特殊情况需提前退租时,必须提前一年通知甲方,并支付一年租金作为对甲方的赔偿;如甲方确需收回厂房自用,也需提前一年通知乙方,支付一年租金作为对乙方搬迁的补偿,并退还乙方未满租期的租金和合同保证金。
七、合同期满后,乙方如需拆除现有厂房及生活区、办公区装修项目的(如地板、地砖、墙砖、各种隔断墙、门、窗、吊顶等所有不动产),经甲方同意后,乙方需还原成装修前的面貌。合同期满后,如乙方不愿拆除现有装修项目的(同以上所指所有不动产),经甲方同意后双方互不补偿对方损失,乙方可搬走其动产,所有不动产皆不能拆除或搬走;如甲方不同意时,乙方需在对甲方作出相应的补偿后方可搬走其动产,所有不动产皆不能拆除或搬走。
八、乙方设备、机械、原料、产品为可动产,合同期满后皆可拆除和搬走。
第五条:甲方与乙方的变更
一、若甲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二、甲方出卖房屋,须在三个月前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时按要求对厂房进行必要修缮而对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负赔偿责任。
二、乙方因不当使用、保管厂房及设施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三、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物业管理费、水电费或其他管理费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支付相应的滞纳金,滞纳金按应缴款项总额每天千分之八收取。
第七条:免责条件
厂房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损坏或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若双方协商调解不成时,双方均可向厂房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后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
公司账号:
联系电话:
公司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吴家山
签订日期:20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
公司账号:
联系电话:
公司地址:
签订日期: 20 年 月 日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apple8……(湖北)
提问时间:2009-11-05 0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