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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土改时村小组分下的合法林地受到不法侵权该怎么办?

国家土改时村小组分下的合法林地受到不法侵权该怎么办? 侵权者先交结本村村民承包林地,后以村委会的名义在未证得具有林地所有权的村小组(存有1953年土改时的山林证)的同意(无任何交接证明,只持有一张无一名本村小组村民签名的花名册),通过一些手段办理出一张1981年的“山林证”(仅当地镇部门的签名)非法占有本村小组山林1200多亩。(06年本村小组开始与当事者打官司,但由于财力的差距,官司最终输于对方(2011年于市中级法院,终审判决给了对方),目前本组村民极力反对(曾两度上访至县信访办和县政府)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时务者(广东-韶关)
提问时间:2011-11-09 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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