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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房子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地震后老房就成危房,当时政府就因为当地已规划不让重建只能修善

老房子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地震后老房就成危房,当时政府就因为当地已规划不让重建只能修善 老房子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地震后老房就成危房,当时政府就因为当地已规划不让重建只能修善,现已垮了不能居住,现政府答应可以重建,父亲无能力自己重建,想把土地证过户给我让我修后以后就是我的,我是独生子女,但去国土局问需交几十万的税.,这种回复合理合法吗?我们老百姓哪里来的能力去承担如此高昂的费用?谢谢能回复我的律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6-05-04 13:27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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