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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

我妈妈出车祸脑部受伤至今未清醒,先期我方垫付37000元,肇事者方垫付210000元

我妈妈出车祸脑部受伤至今未清醒,先期我方垫付37000元,肇事者方垫付210000元 我妈妈出车祸脑部受伤至今未清醒,先期我方垫付37000元,肇事者方垫付210000元,事故认定肇事者全责,且由于事故双方无力支付接下来的医药费要求保险公司进行垫付,保险公司要求我方提供:
医疗发票(即同时办理先出院再入院手续),用药清单,疾病诊断证明书,事故认定书,被保险人签字按手印预赔申请书,医院账号,驾驶证,行驶证!进行先期垫付。请问是否影响,后期进行索赔!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江西-南昌市)
提问时间:2016-05-04 13:05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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