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协议上写房子以后归女儿,房子是我婚前财产,女儿现在未满十八岁归我抚养
离婚协议里约定房子给你女儿,这属于财产赠与,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您要撤销这个赠与再对房屋进行处分,比较难操作。房子已经过户给您女儿了吗?
根据《民法通则》及《合同法》相关规定,作为法定监护人的父母无权随意处置被监护人的房屋。房屋产权归孩子所有,必须经过孩子的同意才能卖房。但子女未满18岁,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不能对自己名下的房产进行处置。一般情况,只有等孩子年满18岁后,经孩子同意才能处理这套房子。不过法律对此也有特殊的规定,即监护人(父母)为被监护人(子女)的利益处置房产,是被法律允许的,在这种情况下。为减少日后可能发生的纠纷,根据有关规定,只要出售或抵押未成年人名下的房产,一律须提供其法定监护人(父母双方)在公证处办理的不损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声明公证、监护人公证书,然后持公证书、声明书和产权证、法定身份证明等有关材料办理相关手续。
你好 以协议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