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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打人的,只因先报警,就能成为原告,自在逍遥吗?

先打人的,只因先报警,就能成为原告,自在逍遥吗? 11月6日我弟弟骑车在过绿灯时与一转弯车主相阻。车主一下车就用车锁抽打我弟弟,打得他的太阳穴发青,脸发紫。气急之下,我弟才还手。然后骑车离开。谁知那车主报警,称我弟打了她,还逃逸。现派出所已将我弟拘留,而先动手打人的车主却无事。
    被打的一方还击后,只因未报警,就变成被告被拘留。而先打人的,只因先报警,就成为原告,自在逍遥。有这样的道理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iyue(湖北)
提问时间:2011-11-09 19:57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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