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我在武汉这边一个服装加工厂上班,没签合同,我刚做了一个星期,由于不适应
我在武汉这边一个服装加工厂上班,没签合同,我刚做了一个星期,由于不适应 我在武汉这边一个服装加工厂上班,没签合同,我刚做了一个星期,由于不适应,想换厂,那么我这一个星期的工资想拿到的话,那必须还要做十天,从这十天的第一天开始,就跟厂里厂长说辞工,才能拿到这十七天的工资,请问厂里这样做合法吗?我该怎样才能拿到我应得的工资。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6-05-04 0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