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诉
能否要回损失,追究被告刑事责任
能否要回损失,追究被告刑事责任 我在公明,两车发生交通事故,间接导致一人受伤(皮外伤),垫付了医疗费,伤者痊愈出院(该伤者没提供任何医院费用材料)。他纠结老乡要我赔10000元,在威胁、恐吓的情况下交了10000元。因为我当时报110,他说交通事故管不了,交警下班不让进门,我无法脱身。为了能全身而退只好给钱。请我我能告他 :敲诈勒索和返回10000元非法所得吗?是否一定要到事发的地方公安机关报案,请问要告他最长期限是多少。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776049……(广东-东莞)
提问时间:2011-11-09 14:07